近几年随着政府采购规模的不断增长,电子采购系统使用逐渐普及,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质疑与投诉也呈逐年上升趋势。而这些质疑投诉直接影响到了政府采购效率的提高,给政府采购工作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一、供应商质疑的常见情况
1、投标文件不当
投标文件是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的重要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于电子采购系统及线下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但有些供应商可能在投标文件中漏填或填错了重要信息,如报价、交货期限等。此时,采购人可以要求供应商补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或者拒绝其投标。
2、开标程序有误
开标是政府采购过程中最关键的环节之一,采购人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开标。如果采购人在开标过程中出现程序错误或者存在其他违规行为,供应商就有权对其进行质疑。
3、中标结果不当
政府采购中标结果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审,确保公平竞争和合理定价。但有些情况下,中标结果可能存在问题,如中标单位不符合资格要求、中标价偏高等。此时,供应商可以对中标结果进行质疑,并要求采购人进行解释和处理。
二、处理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的质疑
1、及时回复供应商质疑
政府采购中,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时,采购人应当及时回复,解释质疑内容,并说明其合法性和合理性。如果采购人不能及时回复,供应商就有权利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2、合理处理供应商质疑
政府采购中,如果供应商的质疑是合法合理的,采购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方式包括在电子采购系统中公示修改、撤销、重新评审等。如果采购人不能合理处理供应商的质疑,供应商就有权利向有关监管部门申诉或提起行政诉讼。
3、保障供应商合法权益
在政府采购过程中,采购人应当保障供应商的合法权益,认真听取供应商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和合理定价。同时,采购人应当依法处理供应商的质疑,保障其合法权益,维护政府采购的公正和公信。
三、降低质疑与投诉的建议
1、增强法律意识,落实主体责任。
政府采购是一项讲法制、讲程序的活动。各方当事人都必须毫不动摇地以《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在政府采购文件的制作、开标、评标和定标过程的组织,以及合同的履行、验收等环节上建立健全一整套规范和操作性强的规程,以制度来管理政府采购行为,使责任明确,职责到人。
2、加强评审打分情况的复核。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评审阶段向评审专家提供评分记录表,要求评审专家对供应商的打分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和签字,或者将评分表嵌入电子采购系统,形成可追溯的评审打分记录,提高评审专家打分的审慎性。对于供应商异常低价认定为投标无效的情况,可以要求评审专家进行充分说明。采购代理机构还可以安排两名业务人员组织开评标阶段工作,即一名业务人员主要组织开评标阶段的程序性工作,另一名业务人员对评审专家的打分情况进行复核,以减少评审错误的情况发生。
3、加强专家考核及责任追究。
评审专家评审不严谨导致出现评审错误也是引发质疑的重要因素。为有效规范评审行为,笔者建议,对评审专家制定有效的奖惩机制。对于因评审专家评审错误而引发质疑与投诉的情形,可以对评审专家进行适当惩罚;对于在评审过程中体现了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维护了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的评审专家,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利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评审专家评审留痕。
4、着力提升采购代理机构的业务能力。
一是建立业务“错题集”。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情况及质疑与投诉情况,梳理并汇总成《常见易发业务问题清单》,及时进行自查、整改,做到同样的问题不重复出现。二是梳理业务规则。可以建立业务经验共享文档,及时更新供其业务人员学习与参考,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定期培训。比如,定期轮流讲课,促使业务人员不断学习政府采购知识;组织政府采购专题培训活动,提升团队专业化水平。
5、加强与行业协会的交流。
特定品目的采购项目往往是质疑的“重灾区”(如家具类项目),可能会出现多家供应商集中质疑的情况。鉴于行业协会对行业内的信息掌握较多,笔者建议,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定期开展与行业协会的交流,对于特定品目项目容易出现的问题,听取行业协会的建议,并通过行业协会去推动供应商有序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打造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6、强化供应商的诚信管理。
通过典型案例、普法视频及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供应商的培训。对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基于电子采购系统加强供应商评价及信用体系建设,并强化与相关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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