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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与招标重点事项提示清单|电子招标采购系统

发布日期:2025-05-16   浏览次数:

为保障各单位采购与招标项目顺利开展,华科大采购中心针对采购与招标过程中的重点事项,制定提示清单,为采购人在使用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进行采购时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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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年有货物和服务采购、工程建设需求的采购人,请重点关注以下事项,以免因为错过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中的重要时间节点或遗漏前置程序而影响工作开展。

01每年下半年提前在招标采购系统填报下一年度的政府采购预算!!!

凡是1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12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未提前填报政府采购预算的,无法开展采购与招标活动!请关注政府采购预算填报通知!

02至少提前一个月公开买购意向

凡是1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12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均需至少提前一个月通过学校 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意向公开采购意向。

03、为采购与招标活动预留足够时间!

采购与招标有刚性时间周期,如果没有预留足够的时间,可能导致无法按期完成项目,影响预算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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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关于合同采购:

不得在未履行采购程序或末签订采购合同之前实施合同内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中标/成交公告通过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发布后30天内须签订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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