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某公司代理的项目评标、公示、中标结果公示都已完成,中标人也签订了合同后,招标人接到了举报信,说中标人弄虚作假,这样招标人该怎样办?
招标人只在中标公示期间接受举报,过后招标人就不再接受任何举报或者投诉,而应是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接受。
合同在签订之后已经进入合同执行期,这时再有人向发包人举报中标人的问题,发包人是不能接受的。应仍继续实施合同。这期间应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接受投诉,并由他们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如果确有弄虚作假行为,严重影响合同的正常执行,在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确定违法,而判定合同无效时,才可以终止合同的执行。而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作假的承包人承担。
来源:《招标采购管理》
采购招标监督管理系统
采购招标监督管理系统是依托信息化技术,对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等领域的招标采购全流程进行监督、管控与追溯的数字化平台,核心目标是规范交易行为、防范廉政风险、提升采购透明度与效率。
一、核心功能模块
采购招标监督管理系统功能围绕“事前规范、事中监控、事后追溯”构建,关键模块包括:
项目备案管理:招标方需在线提交项目审批文件、采购需求、预算金额等基础信息,采购招标监督管理系统自动校验备案材料完整性,杜绝“未批先招”。
信息发布监督:采购招标监督管理系统监控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中标公示等信息的发布渠道(如指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时限及内容合规性,防止信息隐瞒或差异化披露。
开评标过程监控:采购招标监督管理系统支持对接开评标现场音视频监控设备,实时记录评审过程;对评标专家抽取、评分明细、废标理由等数据进行线上留痕,自动识别“异常评分”“倾向性评审”等风险行为。
投诉处理管理:采购招标管理系统可以接收供应商投诉申请,在线流转处理流程(如受理、调查、复核、反馈),并生成投诉处理台账,确保处理时限与结果可追溯。
信用档案管理:采购招标管理系统整合招标方、投标方、评标专家的行为记录(如违规处罚、履约评价),建立信用评分体系,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如限制参与投标)。
数据统计与预警:采购招标管理系统自动生成采购金额、投诉率等核心指标报表,对多种类型的招采风险点进行实时预警。
二、采购招标监督管理系统应用价值
规范流程:通过采购招标管理系统固化招标采购环节(如公告发布≥20 天、评标专家随机抽取),减少人为干预空间。
防范风险:采购招标管理系统能够全流程数据留痕(可追溯至具体操作人、时间),有效遏制围标串标、暗箱操作等廉政风险。
提升效率:替代线下纸质审批、备案,缩短项目周期;专家库、信用库等资源共享,降低沟通成本。
透明公开:通过采购招标管理系统把关键信息(如中标结果、投诉处理结果)在线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符合《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对“公开透明”的要求。